福建泉州试行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
       本报讯(陈林森)近日,据福建省泉州市发改委透露,为加快泉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打造“信用泉州”,从今年起,泉州将试行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试行期两年。
       据悉,泉州将重点围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对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等各类社会主体进行信用评价,率先建立“红黑榜”发布制度,采取统一发布与部门自行发布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发布诚信“红黑榜”。纳入首批市级诚信“红黑榜”发布的对象有“市公务员诚信红黑榜”“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风景旅游区、文明家庭、身边好人、道德模范红名单”“社会组织失信黑名单”“旅行社质量信誉评价红黑榜”等23项。
当前:B1(2018年02月01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