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鞍山市文明办出台春节文明旅游工作指南
       本报讯(鞍文)日前,辽宁省鞍山市文明办专门出台2018年春节文明旅游工作指南,给相关旅游单位指出营造文明旅游工作方向。
       营造文明旅游浓厚氛围。各景区、星级宾馆、旅行社及车站等游客聚集场所,将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载体持续播放文明旅游提醒语;各景区、车站将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及时劝阻各类不文明行为;各景区把春节庙会作为重要载体,适当组织开展各类现场宣传活动,引导游客在参与活动中提升文明旅游意识。
       加强对出境游客的教育引导。公安、外事等出境关口单位,利用办事大厅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播放文明旅游提醒语。在业务流程中融入教育引导,向出境人员发放文明旅游宣传资料。各旅行社认真落实“行前、行中、行后”工作制度和导游、领队“一岗双责”制度。大力推行文明督导员制度,选择素质好的游客协助导游领队对不文明行为实施监督劝导。
       提升辖区居民的文明旅游意识。各县(市)区、开发区文明办将适时组织各街道(社区)、乡镇利用道德讲堂、市民学校等教育阵地,对辖区居民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我们的节日”活动、庙会等节日民俗活动,在春节期间开展文明旅游集中宣传,提升广大群众的文明意识,营造文明有礼的社会氛围。
       加强文明旅游宣传报道。各媒体将聚焦各单位开展文明旅游工作情况,宣传文明旅游特色做法。对有警示意义的不文明旅游行为进行曝光。
当前:B2(2018年02月06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