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环保税迎来首个征税期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对外发布,2018年我国最新亮相的环境保护税将于4月1日迎来首个征税期,目前全国各地税务机关共识别认定环境保护税纳税人26万多户。
  2018年1月1日起环境保护税法正式施行,我国历史上有了首个以环境保护为目标的税种。环保税实行按季申报。
  “能否确保环境保护税首个征期平稳顺利,是关系到环境保护费税制度转换成功落地的关键。”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副司长孙群在日前举行的国家税务总局第一季度税收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说。
  根据环保税法,环保税的征税范围为直接向环境排放的大气、水、固体和噪声等污染物。
  环保税的纳税人,则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这意味着,不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不缴纳环保税。居民个人也不属于纳税人,不用缴纳环保税。
  确保首个征期平稳有序,加强培训至关重要。孙群介绍,目前全国已累计辅导环境保护税纳税人超七成。
     (新华社 杨学嘉 郁琼源)
当前:A2(2018年03月03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