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17日,厦门市荣膺全国文明城市“五连冠”,中央文明委在文件中表述“继续保留福建省厦门市等83个城市(区)全国文明城市(区)荣誉称号”,进一步确立了厦门文明城市创建在全国的标杆地位。多年来,厦门市不忘为民创建的初心,不断创新创建机制手段,持续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养。
为民+为名
让市民获得感与城市美誉度相得益彰
在多年的文明创建中,厦门市始终从群众需求出发,用心经营,不断擦亮全国文明城市这块金字招牌。
为民:一是把深化创建与办好民生实事紧密结合。大力推行“马上办、就近办”,80%以上审批服务已实现“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二是把深化创建与补齐民生短板紧密结合。全面展开多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破解交通难、就医难、住房难问题;厦门特色分级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向全国推广。三是把深化创建与丰富市民文化生活紧密结合。重点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建成集学习教育、文体活动、群众议事和组织孵化功能于一体的社区书院214家。
为名:一是注重提升城市规划建设水平。去年深入开展了“文明创建再提升,灾后重建再发力”,改造道路216公里、种养绿植近100万株等,有效地改善了人居环境。二是注重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把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广泛运用到城市管理的各个方面,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三是注重提升市民文明素质。自2015年以来,每年4月开展公共文明行为示范月活动,征集发布“文明小白鹭”代言形象,在社区、学校累计打造17个公共文明示范点。
德治+法治
让文明有礼与规范有序相互促进
厦门市在文明创建中,一方面坚持以文化人,激发“厦门人民爱厦门”的家园意识,让文明有礼在厦门蔚然成风;另一方面,强化依法治市,让规范有序成为全市上下的共同追求。
德治:一是引领核心价值。厦门市在全国率先编写出涵盖小、初、高各年级36个学科154万字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科教育指导纲要”,得到中宣部、教育部的充分肯定。二是构筑道德高地。完善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的发现、宣传和激励帮扶机制,大力弘扬“好人文化”,形成“好人有好报,有德者有得”的良好社会风尚。三是培育奉献精神。常态化开展“平安铃行动”“温馨夕阳”谈心专线等620个志愿服务项目;在商业大街、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建立100个志愿服务驿站。
法治:一是实现从管理到治理的转变。针对共享单车乱停乱放问题,除正面宣传教育外,运用法律手段削减共享单车数量,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二是实现文明法规“星星之火”到专题、精准发力的转变。去年,厦门市出台了全国首部促进社会文明的地方性法规,即《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三是实现从单向宣传教育到教罚双管齐下的转变。截至去年底共查处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行为13766起,礼让斑马线成为厦门又一道亮丽的城市文明风景线。
常态+动态
让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相辅相成
多年来,厦门市一方面完善、坚持行之有效的创建机制,夯实创建基础,注重实效长效,另一方面,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的变化和要求,提高应变应急能力,让文明积淀在关键时刻迸发出强大的文明力量。
常态:一是坚持“一把手”工程不变。“主官主责抓”,高位推动。去年,市党政、人大政协四套班子主要领导督查调研文明创建十余次,以文明创建为牵引,推动厦门会晤各项筹备、文明城市再提升等工作落地见效。二是坚持市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不变。推广运用共同缔造的机制方法,把重心全面下沉到社区,进一步调动群众的参与热情和首创精神。三是坚持问题导向不变。始终直面问题,强化内部督查,持续开展媒体暗访测评工作,推动创建常态。
动态:一是科学把握文明创建的新动向。将本市的中心任务和上级的决策部署有机融合,不断打造文明城市创建的升级版,力争在全国立标杆、做典范。二是努力形成政府和市民的良性互动。注重发挥和保护市民的家园意识,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献计献策。三是做好服务突发事件、大型活动的全城发动,2016年,面对历史罕见的风灾,全市上下勠力同心,创造了灾后重建的厦门速度。
文明创建已进入新时代,厦门市将开启新征程,进一步完善文明城市创建机制,勇当排头兵,创建让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