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发布2017年社会文明程度测评指数
        本报讯(王晓映)近日,2017年江苏社会文明程度测评指数正式发布,全省社会文明程度测评指数为88.23,比2016年提高了1.15。常州市、无锡市全域社会文明程度测评指数超过90,张家港市、溧阳市、丹阳市社会文明程度测评指数分列县(市)前三位。
        从2015年起,江苏省文明委建立了全江苏省社会文明程度测评指数年度监测和发布制度,用数据动态反映一个地区公民文明素质、道德风尚建设的状况和水平。2017年下半年,江苏省文明办组织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江苏省统计局和江苏省文明委部分成员单位,依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以及江苏道德风尚高地建设有关要求,重点围绕公共环境、公共秩序、公共服务、道德建设、文明风尚、人文关怀、社会治理等内容,采取实地暗访、问卷调查等方法,对全省54个城市进行了文明城市省级年度测评,形成了社会文明程度测评指数的基础数据。参照统计工作通常做法,根据2017年文明城市省级实地测评成绩和各地城市化率、常住人口占比等,建立相应函数公式,得出13个设区市、41个县(市)和全省的社会文明程度测评指数。
        社会文明程度测评指数继2016年被列为江苏省“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后,2017年11月又被纳入“江苏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标体系”,并再次明确了2020年目标值为90以上。
当前:B2(2018年03月03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