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抓农产品质量 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四川省宣汉县争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纪实
廖雪梅 昌伟
宣汉县位于四川盆地东北边缘,县内农产品生产规模大,种植物具有多样性,是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全国粮油商品生产基地县。同时也是全省生猪商品生产基地、四川省现代畜牧业重点县。为了搞好农产品质量,全县严把农产品质量关,狠抓基础建设,强化监管力度,健全诚信体系,不断探索创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走出了一条保证舌尖上的安全的新路子。
领导班子健全完善
宣传发动走在前沿
宣汉县建立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田边地角全覆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立了县、乡、村三级监管工作机制,层层签订责任书。
全县54个乡镇和相关部门结合各种活动和载体,深入广场、院坝、居民聚居点,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对违法典型案件,坚决予以曝光,进行严管严打,决不手软。
监管力度横向到边
抓好源头产品安全
宣汉县建立了以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为主体,以54个乡镇农产品安全服务站快速检测室为基础,以12个农产品生产基地自检室为补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实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控全覆盖。加强产地环境监管,对土壤、空气、水源等生产环境进行了不定时检测,着力消除面源污染。在农业投入品监管执法方面,全县严把控药、控肥、控添加剂质量关,对高毒高残农药实行定点经营、实名购买,禁售高毒高残农药。
推进全程可追溯体系工作,建立了农产品收购、储存,运输企业的农产品进货查验、质量追溯和召回制度。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企业实行了100%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做到农业标准化生产、标准化养殖。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方面,坚持以规模种养基地、定点屠宰点、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重点进行监测,督促落实自查自检制度,杜绝不合格农产品进入市场。
产品检验监测规范
应急预案走在前面
宣汉县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将县内农(畜、水)产品生产基地、农业投入品经销商和畜禽定点屠宰场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加密了监测频次,增加了监测参数,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企业及产品一查到底。对定点屠宰场实行24小时监测检验和台账管理,杜绝未检验合格农产品和病死畜禽肉食品流入市场。制定完善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机制,形成上下联动、信息通畅、反应快捷、运转高效的应急工作体系,提升了应急处置能力。
注重特色产业发展
“严格三品一标”监管
制定了主要优势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规范和标准,推动农业规范化、标准化生产。指导和督促现代农业产业基地、畜禽养殖小区、农民专合社、农产品生产企业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标准,落实生产记录制度,严格执行农(兽)药安全使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
全县加强对“三品一标”获证企业的生产监管,严厉查处不按标准生产的行为;加大了对获证产品的抽检力度,严厉打击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认证标志等违法行为。实行专业化统防统治,扶持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研发及推广运用。监管部门联合开展农资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和禁用农(兽)药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行为。
抓好产地清洁生产
防止二次环境污染
全县实行了产地巡查制度和产地环境监测。指导生产者搞好基地清洁生产,做好农药瓶包装物、农膜等废弃物品分类处理,防止二次环境污染。支持获证企业、农产品生产单位(组织)、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配备农残速测仪开展自律性检测。
在畜禽监管方面,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完善生猪定点屠宰场(点)设置规划,严格准入门槛,关停并转不具备条件的屠宰场(点),把屠宰的每个环节、全部过程纳入现场监管,对企业严格执行进厂(场)登记、对肉品检测、“瘦肉精”自检。
建立起重点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畜禽屠宰、收贮运等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实行承诺和签订责任书等方式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确保农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