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实现文旅融合
席建超
        国务院办公厅于3月22日发布的《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文化和旅游部成立后国务院出台的第一个关于旅游业发展的重要文件。那么,在国家全域旅游格局下,文化和旅游的“全域融合”又该如何实现呢?
        《意见》设定的三大原则、四大目标中,以文化旅提升旅游产业素质,实现优质发展成为全域旅游重要目标导向。
        这种“各具特色、差异化”的全域旅游发展模式,本质上要根植于各个创建单位地域范围内源远流长、独具特色、传承至今仍发挥作用的文化传统,特别是区域的生态、民俗、传统、习惯等文明表现。这就要求,全域旅游创建中不仅要有标志性地域文化宣传符号,更要有对我国各地特色地域文化的整体性保护、传承、包装和提升,形成具有区域IP特点的地域文化个性化符号传递和全域化整体风貌表达。
        从《意见》中可以看到, “(旅游+文化)+”的联动成为推进全域旅游融合发展和产品创新最基本、最核心的推手,渗透于所有新业态领域。《意见》中包含着3种融合发展路径。
        第一,“文化+旅游”,传统文化资源直接旅游化利用,主要包括“依托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特色景观旅游名镇、传统村落,探索名胜名城名镇名村‘四名一体’全域旅游发展模式。”
        第二,“旅游+文化”,即现有旅游产品的品质化提升,重点为“深入挖掘历史文化、地域特色文化、民族民俗文化、传统农耕文化等,实施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提升传统工艺产品品质和旅游产品文化含量。”
        第三,“其它行业领域+文化+旅游”的泛文化旅游产业培育。这涉及以文化创意为连接点,以发展旅游为目标,与工业、农业、林业等行业领域的融合,这些也是目前“旅游+文化”融合发展最为迅猛的领域。
        (据《中国文化报》)
当前:A4(2018年04月12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