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4市8县获全国文明城市提名
        本报讯(山文)今年,经中央文明委审核批准,中央文明办确定了391个城市、直辖市城区、县为2018-2020年创建周期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其中,山西省4市8县入围,分别为省会太原市,晋城市、忻州市、运城市3个地级市,以及古县、壶关县、静乐县、灵石县、沁水县、曲沃县、右玉县、长子县共8个县。
        全国文明城市是城市品牌中含金量最高、创建难度最大的一个,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根据中央文明办部署,全国文明城市3年一评,先要取得提名资格,再经过3年努力,才能参评全国文明城市。2017年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和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往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中,山西省孝义市、长治市榜上有名。
当前:B2(2018年04月21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