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特定严重失信人将限制乘坐火车
新华社北京4月20日电(记者 樊曦)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证监会、铁路总公司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 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特定严重失信人限制乘坐火车做出规定。《意见》自5月1日起实施。铁路总公司将于近日出台与《意见》配套的实施办法。
《意见》明确限制乘坐火车范围包括两类:一是严重影响铁路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有关的行为责任人被公安机关处罚或铁路站车单位认定的,行为责任人限制乘坐火车。二是其他领域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有关责任人,行为责任人限制乘坐火车高级别席位,包括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座以上座位。
《意见》同时对失信行为信息采集、发布执行和权利救济、移除机制、诉讼指导等做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