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文明成为习惯 让习惯更加文明
——四川省安岳县以文明城市创建带动市民素质提升
杨 初
        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是一个拥有160多万人口的农业大县。多年来,县委、县政府始终把提升市民整体素质、培养广大城乡居民的文明意识和文明习惯,作为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举措和关键抓手。近年来,随着安岳县文明城市创建的有序推进,城市功能、城乡环境和市民素质都获得了提升与改善,安岳也成功创建为第三、第四届省级文明城市。为总结经验、巩固成果,以利再战,5月4日,安岳县委、县政府召开了文明城市创建推进大会,全县各乡镇、各行业领导共700多人出席会议。会议表扬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个人和集体,并部署了最近3年全县文明水平提升和省级示范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攻坚,六大功夫做支撑
        “新目标需要新使命,新使命需要新担当,新担当需要新作为。”县委书记许志勋指出,“为了更进一步地深入推进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及省级示范文明城市的创建工作,对照县第十三届二次党代会安排部署,县委、县政府进一步拓展思路、创新方法、细化措施,以‘破釜沉舟’‘背水一战’的担当和气魄,坚定‘创则必成,战则必胜’的信心和决心,全力以赴推动创建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在创建薄弱环节上再下功夫。认真对照存在的不良现象和问题,深入剖析原因,迅速制定措施,全力推进整改。特别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明确事项、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限时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由纪委监委追责问责,杜绝同类问题再出现。
        在提升城市功能品位上再下功夫。以“八大专项整治”为抓手,以老城区、背街小巷、综合市场、城乡接合部为重点,深度治理城市顽疾,着力解决难点问题,形成常态整治机制。同时,全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交通微循环工程和小区域绿化工程,不断优化交通秩序和生态环境。
        在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上再下功夫。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机关”“身边道德榜样”评选和“我们的节日”等活动,组织实施文明餐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上网等行动,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
        在提升群众满意度上再下功夫。把群众满意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开展“转作风、提效能、强服务”主题活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深入开展“亮利剑、出重拳、斩病根”专项行动,着力解决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高群众满意度,使创建工作成为“民心工程”“惠民工程”。各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树立行业新风,展示文明形象,确保管理更规范、服务更到位。
        在维护和谐稳定上再下功夫。切实落实维护稳定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创新工作机制,倾听群众诉求,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让市民安居、社会安全、环境安宁。聚焦住房、教育、医疗、交通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研究和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工作实效。
        在加强舆论宣传上再下功夫。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微信、网络等载体开展宣传动员,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扩大机关、小区、楼宇等区域的公益宣传。充分发挥学校优势,深入开展“小手拉大手”主题活动,以学生带动家庭,以家庭影响社会,营造浓厚创建氛围。
        加强组织领导,架构共创格局,四大机制做保证
        县委书记许志勋强调:“创建文明城市和培养广大群众文明习惯养成,覆盖面广、关联度高,任务重、责任大、要求严。全县各级各部门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落实责任,以坚强的机制保证把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强化组织领导,形成有力创建指挥体系。创建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实行县级领导分包责任制,四套班子成员分领域、挂联部门(乡镇)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县创建指挥部和办公室切实担负起组织、指挥、协调、督查职能,及时提出工作建议和整改措施。各级各部门实行领导负责制。各工作组牵头单位对照考核指标,找准问题和困难,组织相关责任单位进行专题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及时向牵头县级领导汇报并抓好落实;需提交指挥部研究的问题,由牵头单位报县创建办,创建办汇总后提交指挥部研究审议。
        强化宣传发动,凝聚形成强大创建合力。群众既是创建成果的受惠者,又是创建活动的主体,因此要坚持尊重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的原则,发动和组织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使群众真切感受到创建工作的成果。宣传部门创新方式,增强宣传工作的渗透力和影响力,让创建文明城市的目标、标准、要求和文明规范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省市驻安单位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把创建文明城市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
        对照目标任务,层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严格按照测评要求,按职责分工,制定本部门、本系统的任务分解表和目标保障措施,逐级分解落实到责任人,实行定部门、定领导、定任务、定进度、定责任,做到事事有人干,人人有事干,层层包干,不留死角。
        加强督促检查,动真碰硬严格问责追究。县创建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组织专门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创建工作的督导检查。严格奖惩制度,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成绩显著的单位,给予表扬奖励;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消极应付的单位及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后果严重的给予惩处。对不顾实际,违反群众意愿,搞形式主义、形象工程,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当前:B2(2018年05月08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