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精品案引领社会价值取向
——山东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综述
近年来,山东法院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呈现技术类案件、互联网案件、高标的额案件增多的特点。面对新形势和新问题,如何应对?山东法院给出的答案是:实施高效审理,挖掘和打造“精品案审判”工程。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山东法院办理了一大批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和指导意义的知识产权典型案件,充分发挥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
实施精品工程,高效审理案件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必然会向诉讼领域传导。2017年,山东法院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总体呈现出技术类案件增多、互联网案件增多、高标的额案件增多的特点。
为积极应对新领域、新类型产业的知识产权法律问题,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实施知识产权“精品案审判”工程,致力于典型精品案件的挖掘和打造,发挥典型案例裁判规则对社会价值导向的引领作用。
在审理“幸福妈妈淘宝网店”侵害著作权纠纷案、“泰山国际马拉松”计算机网络域名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电视剧《大军师司马懿之军师联盟》诉前禁令案等新型疑难案件中,山东法院利用大数据、诉前禁令等手段措施,快捷有效地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2017年,山东各级法院共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民事案件8437件。山东高院有1起知识产权案件入选为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1起案件入选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3起案件入选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1起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
深化审判体制改革,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效能。知识产权审判专业性强,目前全国法院共设有十几个知识产权法庭,成为知识产权审判司法改革创新的前沿阵地。2017年9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济南、青岛两个知识产权法庭挂牌成立,实行跨区域审理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垄断等涉技术类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知识产权法庭的设立是推进审判机构专门化、审判人员专职化、审判工作专业化的重要改革举措。”山东高院副院长李勇介绍说。两个法庭运行以来,分别受理知识产权案件843件和571件。
为构建符合知识产权司法特点的审判机制,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整体效能,2017年12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山东省管辖一般知识产权案件的基层法院数量由5个增至21个。同时,开展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审判“三合一”工作,全省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布局得到进一步优化,力量得到充分发挥。
为破解技术事实查明难题,山东高院发布了《关于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通知》,规定技术专家在人民陪审员中应占有一定比例,聘任了39名特邀科学技术咨询专家。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了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与山东大学等高校共同签署了知识产权领域合作协议。青岛中院与当地科协签署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合作备忘录,聘请了10名兼职技术调查官、30名知识产权特邀科学技术咨询专家,发挥科技专家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的重要作用。
2017年12月,青岛中院在中德生态园、蓝谷两个巡回法庭的基础上,又设立了高新区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庭。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则在商贸集中的周村沙发家具城,建立了全省第一个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站,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介入纠纷协调,进一步延伸服务触角,探索建立了高效、便利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模式。
多部门协作联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山东法院制定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促进经济方式转变、服务文化建设等规范性文件。青岛、菏泽中院发布相关意见,积极为创新驱动发展、新旧动能转换提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力也是山东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重点。山东高院针对《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十年来全省法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总体情况,向山东省知识产权工作联合会报送了山东法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评估报告,向山东省知识产权局通报了山东法院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向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报送了山东法院关于贯彻实施著作权“一法一条例”的情况汇报。 (据《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