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以民族精神为内核的文化遗产已成为传统文化复兴的重要承载和依托。“让文化遗产活起来”,一个重要的内涵就是从精神资源角度对文化遗产进行再阐发、再挖掘和再转化,让文化遗产从典籍、考古、博物馆,从民间、大众以及历史中走出来,续写传统文化复兴的新篇章。
笔者认为,想要保护文化遗产首先就需要注重经典滋养。当下,我们要加强文化遗产与社会生活的对接,引导传统文化经典有序、积极而稳妥地走进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特别是农村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如农村文化站、农家书屋等,通过展览欣赏文物间的内在逻辑关联,还原一段历史、一个事件甚或一种文化形态,让文化经典从文物中走出来,滋养心灵。
其次,想要保护文化遗产首先还需要构建特色的引领机制。我们要以地域文化为基础,对文化遗产进行整体性的保护。我国疆域辽阔,民族众多,文化形态多样,构建特色的引领机制,既符合国情,也是激活跨地域、多民族文化遗产内生机制的有效措施。同时,也要加强自然环境、人文环境、社会环境的综合营造,对文化遗产进行分类保护,并依附环境进行整体统筹,进一步促进文化遗产内生机制的建立完善。
在笔者看来,对于文化遗产而言,保护和传承是第一任务,包括建立完备的资料体系和史料档案,建立完整的传承梯队和链条,适应不同遗产的衍生、存在和发展规律,实现精细化分类管理。如对古籍、文物、古建等物质文化遗产,要加强对其文化价值的研究,找寻“活起来”的持续条件、支撑要素和实现路径。而非物质文化遗产要从传统民俗、民间文学、传统技艺等方面进行再阐发、挖掘和转化,让表演艺术、手工制作和俗谚俚语,在不同舞台以不同方式进行阐发、表达并实现转化。
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刻不容缓。我们必须从对国家和历史负责的高度,从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充分发挥文化遗产在传承中华文化,提高人民群众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增强民族凝聚力,促进社会先进文化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