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云南省十分重视困境儿童的生存和发展,通过建立“儿童之家”、建档立卡、各部门联动等方式,构建困境儿童关爱体系,并随着困境儿童情况的变化不断调整政策目标和工作重心。
系列政策保障关爱困境儿童工作落到实处
2016年,云南省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两个意见”),明确从基本生活、基本医疗、落实监护责任、服务等方面为困境儿童提供保障,扩大了困境儿童的保障覆盖面。
值得关注的是,这“两个意见”都指出,各级政府在落实关爱保护儿童工作中承担着主体责任,强化了县、乡两级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职责,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列入新农村建设的工作内容之中。截至2017年年底,云南411487名农村留守儿童全部签订了《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签订率达到100%。
此外,“两个意见”还要求各地将儿童之家作为服务困境儿童的新平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设置公益性岗位形式,做到每个村(居)民委员会至少选配1名村(居)民委员、大学生村官或专业社会工作者担任儿童福利督导员。
2017年4月,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做好困境儿童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的通知》,要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对困境儿童全覆盖。
同年7月,一项专门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下称《30条》)出台,提出“九个确保”。从此,云南开始实行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即时结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持社会保障卡、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入院手续,并与医疗机构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协议,无需缴纳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疗。
“《30条》使困境儿童的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更加具体化,更具操作性。”云南省人社厅城乡医疗保险处副处长姜明说。
共青团组织成为帮扶、维权的重要力量
多年来,在关爱保护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工作中,共青团组织发挥自身优势,针对困境儿童特点和需求,开展了大量帮扶、维权等服务,成为了云南减贫减困事业中一支重要的力量。
2011年以来,云南希望工程“生命救助计划”以“希望心(先天性心脏病)”公益项目为重点,采取“国家补助一部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项目合作医院减免一部分、爱心捐方资助一部分”的模式,最大限度地帮助先心病患病青少年家庭减轻经济负担。
截至2017年年底,项目累计投入爱心善款近2000万元,组织全国知名医疗专家团队到云南贫困地区,为患病青少年义诊,使得全省4万余名山区青少年获得公益体检和筛查,及早发现了疾病;1800余名困难青少年及家庭获得疾病治疗救助。
与此同时,在团省委不懈推动下,2015年3月,云南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等18个部门联合下发了《云南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5-2020年)》,将云南省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纳入了总体规划中。
今年1月,云南省出台了《关于支持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将发展专业社会工作纳入当地党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总体安排中。
“驻村或驻校社工除了陪伴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还在扶贫和社会救助中起到兜底作用。”武定县正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主任李俊说。
专业化社会组织助力困境儿童保护与发展
云南家馨社区儿童救助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家馨”)是获得团云南省委“为了明天”项目支持的一家社会组织。多年来一直在帮助流浪未成年人远离街头威胁、脱离困境、提供庇护服务的“家馨”,在流浪儿童中的知名度很高。
“我们的调查发现,目前不少流浪儿童‘隐身’了。”云南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张宏文说。
“家馨”的工作方式多种多样:为流浪儿童提供日间服务,免费的一日三餐、洗澡、一些非正规教育课程,并开展游泳、烧烤、参观、夏令营等活动,使流浪儿童学习基本的法律常识,保持与社区和社会的联系。流浪时间长无法找到监护人的儿童,送到儿童村。家庭确实无法照顾的,经过考核并能遵守规则的孩子,送到“类家庭”生活、上学,使他们有一个安全温暖的环境。
“孩子在‘类家庭’的改变很大,对他们融入社会有明显的效果。”“家馨”的工作人员王湘妮说,很多曾经在“类家庭”生活过的孩子,都对“类家庭”怀有喜爱、感恩和留念之情,他们都把“类家庭”的叔叔阿姨视为自己的父母。
“从为困境儿童提供温暖的居所和陪伴,到改变孩子的人生观,让他们成功融入社会,‘家馨’‘益心’提供的可借鉴的经验显示,社会组织是关爱困境儿童工作中一支不可忽视的补充力量。”张宏文说。
(据《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