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辽市举办青少年环保案件模拟法庭活动
本报讯(刘晓瑶)近日,为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进一步倡导生态文明,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由内蒙古通辽市文明办、市环保局主办,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和通辽第五中学承办的青少年环保案件模拟法庭活动,在科尔沁区人民法院举办。
活动选用自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后,国内已结案、公布的环境刑事案件案情,加以改编、补充、调整细节,采取集中组织、学生前期准备、专家指导、角色分配及演练等方式,由青少年志愿者现场模拟再现环境保护刑事案件庭审的全过程。通过组织青少年进行模拟活动,积极引导青少年主动成为保护环境的“志愿者”和“行动者”,激发青少年关注并参与环境保护,并“以点带面”辐射家庭、学校及社会各界,让民众都能积极学习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主动参与到环境保护活动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