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以赴打赢新创建周期攻坚战
青海省海西州委常委、格尔木市委书记 王勇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是一个标准不断提升、外延不断扩展的动态过程。从1999年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以来,我市先后荣获“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等称号,今年,我市被评为2018-2020年创建周期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为争创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奠定了基础。
  从今年开始,到2020年,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分三步走,全力以赴打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攻坚战。今年是全面启动年,要对照测评体系,抓重点、攻难点,广泛动员,打牢工作基础;明年是提档升级年,要巩固提升达标项目,补缺补差欠账项目,集中攻坚薄弱项目,形成常态长效机制,确保基本达标;后年是巩固成果年,要加强自测自评,全面巩固创建成果,保持常态长效,全面做好迎检准备。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创建文明城市是一个全社会共建共享的系统工程,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齐抓共管、群策群力,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加大对基层创建工作的指导、督查、推进力度。推行市级领导干部联点基层“区长制”、包户等行之有效的措施,落实责任,分片包干;同时,要树牢“一盘棋”思想,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协同作战、合力攻坚。强化责任分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丢分、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梳理各个节点、各个环节、各个层面的问题及任务,制定具体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切实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强化督促考核,建立健全督查工作制度。今年,市委、市政府将加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的分值比重,实行“一票否决制”。
  进一步夯实创建基础。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常态长效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进一步完善城市公共停车场、路面硬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厕所革命”,提升配套服务能力,为市民提供高效、便捷、舒适的公共服务。坚持“规建管运维”一体化,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在亮化、美化、绿化等方面持续下功夫,加强户外广告、占道经营、交通秩序、环境整治等方面的管理力度,营造整洁、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人居环境。按照乡村振兴行动“20字”总要求,持续整治城乡环境,以城带乡、以点带面,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形成城乡一体、共创共建的全域文明新格局。加快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完善深化“党建+N”工作模式,努力构建“五维共治”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加大治安整治力度,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着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持续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到创建过程的方方面面,突出市民素质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道德模范、时代楷模、最美人物、身边好人评选活动,着力培育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社会风尚。切实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推进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上网、文明餐桌等行动。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全面加强各窗口单位和基层站所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健全服务设施,优化服务环境。积极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凝聚创建工作强大合力。
  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巩固国家卫生城市、脱贫攻坚、生态保护等工作结合起来,把集中行动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创建成果。要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加快建立“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目标清晰、责任明确、运转高效、监督有力”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城市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和常态化,进一步提升城市整体文明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当前:B1(2018年06月21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