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乡风文明建设 深化文明城市创建
推动开江精神文明建设事业健康持续协调发展
四川省开江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县文明委副主任 李卫东
(紧接B1版)
多措并举
开创文明城市创建和乡风文明建设新局面
为推动创建第五届四川省文明城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顺利开展,今年5月,县委、县政府研究制定了《开江县创建第五届四川省文明城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推动形成大交通、大建设、大便民的城市发展环境。今年年底前,我县城市环线将全面贯通,2020年底前,通往达州宣汉县、达川区及通往重庆梁平区、开州区的城际公路将改造升级,实现快速化,必将进一步有效解决市民出行难问题、更好地解决节假日城市拥堵等问题。同时,以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载体,我县还将着力完善城市配套功能,落实城市治理、日常管理的相关措施,必将极大地增进城市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
全面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2018至2020创建周期,我县将围绕“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联动、协调发展”这一工作目标,不断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我县按照“一村一墙”模式,在各村、社区设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文化墙;按照“一村一堂”模式,由各村、社区进行资源整合,充分利用农民夜校、市民学校等场所开设道德讲堂,由县文明办、县委农办和工青妇等群众团体定期组织专家、新乡贤和乡风文明宣传志愿者开讲授课;按照“一村一榜”的模式,在各村、社区设立“思想道德红黑榜”,大力宣传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好人好事,在农村广泛传播崇德向善的正能量。
着力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我县强化党风政风引领,充分发挥村、社区支部的核心引领作用,着力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侵害农民利益的“微腐败”,促进农村基层干部遵纪守法、守廉知耻,干部示范、群众参与的乡风文明建设氛围更加浓厚;加强农村基层自治制度建设,推进农村依法“自治”,推动各村、社区制定了符合法治精神、具有地方特色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深化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持续推进农村“法治”,对乡村恶风陋习进行重点整治;切实发挥“新乡贤”的引领带动作用,提升农村“德治”水平,坚持培育有德行、有才能、有声望的新乡贤,倡导城里“公家人”退休后,“告老还乡”服务农村,践行以文化道德的正能量引领新的乡风民俗。
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打造乡村文化品牌,构筑农村文化发展高地。为全方位推动乡风文明建设,我县全面加强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和保护。扎实推进文化品牌创建,坚持每年举办传统火龙民俗文化节、乡村文化旅游节等各类大型文体活动,并创建了一批特色文化品牌。2013年以来,开江县承办、协办了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全国新农村文化艺术节并取得圆满成功。同时,每年还承办了四川·开江荷花文化周系列活动和“美丽中国·魅力开江”摄影作品展等活动,扩大了开江县优秀传统文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积极开展国民文化教育,2017年,我县新建了习新书院,县博物馆和文化馆免费开放,更多城乡居民走进公共文化服务阵地。开江县坚持以“乡镇有文化站、村有农家书屋、组有文化中心户”为目标,大力推进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大力实施“文化送餐、文化快递、文化结亲”工程,按照“一村一品”的原则,每年在农村开展“文化精品耀开江”和以“脱贫致富、遵守礼孝”为主题的特色文艺活动100余场,群众思想观念进一步转变。
研究对策
努力提升城市文明和乡风文明水平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持续性的动态工程,应在强化考核评价体系上下功夫;作为一项群众性、综合性的创建活动,要在群众普遍支持参与上下功夫;作为一项对城乡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的全面检验和评价,要在体现先进性、惠民性上下功夫。今后,我县将全面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现“切实推进农村乡风文明建设、高质量创建第五届四川省文明城市、努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
健全完善考评机制,增强创建工作活力。首先,要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文明委组织协调,党政部门各负其责,群团组织密切配合,新闻媒体引导推进,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的文明创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精神文明建设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政策,建立多元化的精神文明建设筹资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对精神文明建设提供资金和物质支持。其次,要健全激励机制。必须建立文明创建奖惩机制,把精神文明建设实绩纳入干部选拔任用和工作绩效考核,对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再次,要积极探索和建立新型的考核机制,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优化文明单位的申报、考查、复评机制,尽量做到量化、细化和规范化,使群众性创建活动充满生机和活力。要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征求社会各届意见,建立健全负面评价体系;通过听汇报、查台账、看实绩,形成组织评价;利用社区咨询、问卷调查、组织走访等形式,客观地评价单位的社会满意度,形成民意评价,由此进行综合评定,逐步形成科学化的考核机制。
严把关口,增强创建工作公信力。首先,要突出经济建设和业务工作,体现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把加强干部、群众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提高整体素质作为创建的一项重要内容,着力加强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引导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再次,必须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大力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把和谐创建的理念贯穿于乡风文明建设、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全过程。
突出惠民特色,增强创建工作感染力。首先,要突出为群众办实事。把能不能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作为衡量创建工作的重要依据,真正使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实惠、不断提高。其次,要提高群众支持度、参与度、满意度。要立足基层,面向群众,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解群众所难,让群众普遍知晓、普遍支持、普遍参与创建,让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成果与参与的人民群众共享,让群众在体验中、参与中增强幸福感、获得感、满足感。再其次,要不断为群众办好事。创建工作必须从群众最想办、群众最难办、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着手,不断寻求各项便民利民措施,不断找到新的切入点,为群众办好事,切实解决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采取新举措,取得新突破,着重在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上下功夫,让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活动真正做到利民惠民,以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推动城市文明水平和乡风文明水平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