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建立信用联合奖惩机制
本报讯(银新玉)近日,据河南省发展改革委透露,《关于利用河南省信用信息平台联合奖惩系统开展信用联合奖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近日印发。
据了解,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全面推进河南省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联合奖惩机制,省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明确了省有关部门利用河南省信用信息平台联合奖惩系统,开展信用联合奖惩工作的有关事项。
依据奖惩措施清单,各部门组织各处(室、局)、所属单位利用省信用信息平台联合奖惩系统,采取在线查询、系统对接的方式,在开展行政管理工作时,对国家、省有关部门联合签署印发的备忘录明确的联合奖惩对象实施奖惩。已建成审批系统的部门要于8月底前完成系统融合对接,在行政管理工作中实现对当事人信用信息做到“逢批必查”“逢办必查”。
《通知》强调,联合奖惩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项核心机制,省级部门要率先垂范,带动全省信用联合奖惩工作全面顺利展开。省发展改革委将做好信用奖惩业务培训、咨询服务等工作,同时对各部门信用联合奖惩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汇总、反馈,并向省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