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沧州市全力整治市容环境 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本报讯(王雅楠)日前,河北省沧州市出台《2018年创建文明城市市容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网格化、精细化管理为抓手,聚焦市容环境薄弱环节,全力攻坚,打造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整洁畅通、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为创建文明城市提供坚实保障。
环境卫生整治方面,提升道路保洁质量,加大清洗、洒水、清扫力度,视条件推行12—24小时保洁,最大限度降低道路扬尘污染;落实沿街门店垃圾定时、定点收集清运制度;清理消除卫生死角,对高速围合区域内的积存垃圾进行全面排查、集中清理和无害化处理;巩固扩大城乡环卫一体化成果,开展垃圾源头治理,强化设施建设,增加保洁队伍,加大集中整治力度;加强环卫设施的配备和管护;着力推进“厕所革命”,完善现有设施,增加无障碍设施,提高日常保洁质量;积极推进环卫一体化,开展“洁净城市”行动,探索环卫工作市场化;构建环卫量化指标体系,建立长效保洁机制。
市容市貌整治方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要求沿街单位、门店对各自责任区范围开展包秩序、包卫生、包绿化工作;整治违法建设,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据《沧州市市县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加大执法力度,实施长效监管;规范户外广告牌匾,依法强制拆除未经审批擅自设置、未按审批标准设置和陈旧破损的户外广告设施等;清理城市“牛皮癣”,依据《沧州市文明城市创建小广告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面清理整治各类乱贴乱画和“非法小广告”,并予以分类处理。
城市绿化专项整治方面,加快推进建成区内公园、游园、环城景观带、城市林带、道路绿化等建设;加强建成区现有绿化素材补植工作,提升日常管理和养护水平;公园(游园)基础设施、标示牌等硬件设施功能完好,无黑臭水体现象,盲道、残疾人专用厕位等公共设施齐全;高标准推进城市出入口景观提升,年内完成6个城市出入口的景观环境提升工作。
市政基础设施专项整治方面,开展拉网式排查,及时有效地解决城市道路及人行便道破损塌陷、路缘石歪斜、井盖缺失、排水堵塞等问题;推动无障碍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打通瓶颈路、断头路,建设布局合理的城市路网环境;推动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加快推进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抓好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社区公共设施,推动社区文明达标;实施通村道路硬化工程,按照建设责任目标要求,完成通村道路硬化工作;完善城市夜景亮化建设,提高亮化标准。
发挥数字城管平台作用,加强考核,确保城市管理问题第一时间发现、及时有效解决;落实城市管理代办制度,提高城市管理问题的处置效能;改进全民城管系统,落实积分红包制度,方便市民举报,并建立城市管理问题定期公示制度,接受市民监督;推动城市网格化管理,构建区、街道、社区三级网格管理体系,实现城市的精细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