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蔚然成风 建设硕果累累
——青海省海西州乌兰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综述

        近年来,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乌兰县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放在与物质文明建设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为扎实推进实施“五四战略”和“一优两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坚持价值引领,标注精神坐标。乌兰县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编发了宣传读本和宣传挂图,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指导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利用道德讲堂、公民道德宣传日等载体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的宣传;在城镇街道醒目位置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传统美德等主题宣传牌。
        发挥榜样力量,构筑道德高地。乌兰县注重运用先进典型影响和带动群众,大力选树和培育发扬青藏高原精神和柴达木精神、扎根高原、建设高原、奉献社会的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形成了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同时,道德模范事迹宣讲、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等各个层面道德实践活动的蓬勃开展,让美德故事在乌兰大地广泛传播。
        深化文明创建,共建美好生活。制定《乌兰县精神文明动态考核办法》,不断深化文明县城、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等文明创建活动,形成上下联动、全域覆盖、全民参与、梯次递进的良好态势。扎实推进“五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修订完善《乌兰县“五星级文明户”奖励办法(暂行)》。2018年,对全县典型作用发挥明显,带头示范性强的50户“五星级文明示范户”每户一次性表彰奖励1000元,努力在全县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截至目前,全县共评选出“五星级文明示范户”497户,“五星级文明户”3272户。共创建成功全国文明村镇2个,省级文明单位6个,州级文明单位(村镇、社区、校园)33个,县级文明单位(村镇、社区、校园)单位52个。
        开展移风易俗,传播文明风尚。突出党员引领,强化群众自治,扎实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工作深入开展。编印《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宣传册5000册,发放倡议书1万余份,督促指导各镇、村(社区)通过召开动员会议、健全领导机构、制定工作安排、建立红白理事会、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卫生公约》等形式开展乡风文明培育建设工作。多角度、全方位宣传各族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乡风文明建设工作的生动实践。通过精心浇灌“文明之花”,各族干部群众素质显著提高,文明程度不断提升,乡风文明、家风良好、民风淳朴的生动局面逐渐形成。
        树立文化自信,促进文化交融。大力推动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交融互鉴”,在推动融合中将新青海精神、柴达木精神融入文化载体中进行弘扬和传播。积极组织开展特色文化活动,筹办了德都蒙古文化系列文化活动,环青海湖(国际)电动汽车挑战赛、藜麦节等活动,体现了乌兰的特色,丰富了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着力挖掘和培育乡土人才,推动自建和组建了柯柯镇托海村秦腔文化剧团、希里沟镇老年艺术团、茶卡镇达布逊民间艺术团、天空之镜神韵中老年艺术团等文艺团体,让它们充当展示文明新风尚、传播高原精神、反映群众心声的文艺“轻骑兵”,让干部群众通过观看演出在潜移默化中接受青藏高原精神的熏陶,为建设更加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新乌兰提供丰厚的美德底蕴。

乌兰县2018年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

当前:B4(2018年09月11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