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对残疾儿童开展康复救助
新华社天津10月2日电(记者 周润健)为了改善残疾儿童康复状况,减轻残疾儿童家庭负担,从今年10月1日起,天津市将对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开展康复救助。
天津市人民政府近日印发了《天津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办法》,具体规定了此次康复救助对象、救助项目和补助标准、工作流程、经费保障和监督管理。
其中,明确对符合条件的儿童,角膜移植手术费用补助1万元/眼;先天性白内障复明手术费用补助1万元/眼;购买人工耳蜗产品费用,对低保家庭的儿童补助15万元,对非低保家庭的儿童补助11.2万元,人工耳蜗手术及术后调机费用补助1.2万元;唇腭裂手术费用补助1万元;髋关节发育不良干预费用补助0.15万元;肢体残疾矫治手术费用补助1.7万元/次。
据了解,该办法规定的救助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一般应为0-7岁,部分项目的救助对象年龄可延长至17岁;具有天津市户籍,或者其父亲(母亲)有天津市居住证并连续3年在天津市纳税或缴纳社会保险;持有残疾人证或有定点康复机构诊断证明;接受本办法所列康复救助项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