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企业教育培训经费六成以上要用于一线职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深化产教融合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企业应当按照规定,落实企业职工培训制度,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确保教育培训经费60%以上要用于一线职工。
        天津市还提出,创新教育培训方式,鼓励企业向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和培训机构购买培训服务。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职工技能竞赛,对列入全市计划的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给予优胜选手晋升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奖励。
        积极推动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参加培训,对失业人员重点开展旅游休闲、健康养老、家庭服务等生活服务就业技能培训,对转移到新岗位的人员普遍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天津市明确表示,要将不按规定提取使用教育培训经费并拒不改正的行为记入企业信用记录。
        (新华社 周润健)
当前:A2(2018年10月23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