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排查中小学利用少先队标志标识进行商业活动
  针对个别地方发现不当使用、佩戴红领巾,甚至利用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标识恶意营销炒作的问题,损害了少先队员的权益,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为进一步加强少先队组织工作,规范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标识使用,提高少先队组织建设科学化水平,10月17日,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近日联合印发《关于严肃规范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标识使用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团委和少工委要共同组织中小学校迅速开展一次全面排查,了解少先队员佩戴使用红领巾、队徽、队旗、队歌和呼号、誓词、队礼、队委标志、鼓号等学校少先队标志标识基本情况,重点排查不当使用少先队标志标识、利用少先队标志标识进行商业活动等问题。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整治,相关问题线索要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报告。对发现学校或其他组织利用红领巾进行商业活动,要立即会同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予以制止,追究责任。
        (据教育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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