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出台《实施意见》引导志愿服务力量参与脱贫攻坚
        本报讯(南文)近日,江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出台了《江西省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及志愿服务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旨在组织引导支持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力量广泛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对构建江西省大扶贫格局,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发挥了积极作用。
  《实施意见》强调,推进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力量参与脱贫攻坚,要党政引领,协同推进,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纳入党委政府主导的脱贫攻坚总体规划中;要上下协作,广泛参与,充分发挥省属社会组织示范带头作用,联系省、市、县三级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资源,上下联动;要以人为本,精准服务,深入了解贫困群众服务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个案服务,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提升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自我脱贫的能力;要发挥优势,注重实效,充分发挥社会组织资源丰富、社会工作专业特点、志愿者灵活高效的优势,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
  《实施意见》明确了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重点领域,包括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等扶贫行动,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力量的自身优势,鼓励他们为贫困地区提供智力、技术、文化等方面的支持,增强贫困人员的脱贫信心和内生动力,实现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实现真脱贫、脱真贫。
当前:B1(2018年11月03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