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规范教师职业行为
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出炉
  本报讯(记者 胡桂芳  实习记者 袁矛)记者11月16日从教育部官网获悉,教育部近日印发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下统称“准则”),明确新时代教师职业规范,划定基本底线,深化师德师风建设。
        准则强调,长期以来,广大教师牢记使命、不忘初衷,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改革创新、服务社会,作出了重要贡献,党和国家高度肯定,学生、家长和社会普遍尊重。但是,也有个别教师放松自我要求,不能认真履职尽责,甚至出现严重违反师德行为,损害教师队伍整体形象。为进一步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准则结合高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的不同特点,分别提出十条针对性的要求,包括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爱岗敬业、关爱学生、诚实守信、廉洁自律等方面,每一条既提出倡导希望,又划定师德基本底线。
  准则要求各地各校立即部署扎实开展准则的学习贯彻,采取多种形式帮助广大教师全面理解和把握,引导广大教师把教书育人和自我修养结合起来,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做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的楷模,维护教师职业形象,提振师道尊严。要把准则要求落实到招聘、聘用、考核等教师管理具体工作中,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要以有力措施坚决查处师德违规行为,对于有虐待、猥亵、性骚扰等严重侵害学生行为的,一经查实,要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依法依规撤销教师资格、解除教师职务、清除出教师队伍,同时还要录入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任何学校不得再聘任其从事教学、科研及管理等工作。
        据悉,为配合准则出台,教育部同时还制定了《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和《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并对2014年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建立起违规行为的受理处理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师德行为的认定、查处等作出具体规定,明确学校的主体责任以及师德师风建设失职失责情形。
        另外,教育部还将适时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推进有力、落实到位、成效显著的地方和学校进行宣传表彰,对行动缓慢、敷衍塞责、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学校进行通报。
当前:A1(2018年11月17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