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发起网络文明传播活动
本报讯(沂文)山东省临沂市文明办为加大对日前发布的《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下称条例)的宣传力度,发起了“条例在我心,文明伴我行”网络文明传播活动。
据悉,临沂市日前正式发布了《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并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从维护公共秩序、保护环境、文明出行、文明生活、文明旅游、文明商贸经营、文明养犬7个方面,对经常发生的、社会关注度较高的55种不文明行为作了禁止性规定。
为加大条例的宣传,临沂市文明办发起“条例在我心,文明伴我行”网络文明传播活动。活动内容包括网上学习条例,分享对条例中具体规定的理解和解读,以及转发宣传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