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公德,共筑“文明大厦”
——“新时代如何提速社会文明”系列评论三
本报评论员
10月28日,两名妇女“飞机桌板上晒脚”的不文明事件引发网友热议。在当天从广西南宁飞往黑龙江哈尔滨的航班上,两名妇女把脚放在供乘客进餐、看书,放置随身物品的小桌板上聊天,聊兴奋时还会踢前排的椅子。前排乘客忍受不了提出异议,但两名妇女不予理会。空姐请她们坐到别的座位,两人称自己跳芭蕾舞受伤不愿调位置,不仅继续“晒脚”,还指责乘客没有同情心。
“丢人丢到天上去了!”两名妇女的行为受到众多网友指责。近年来,类似大妈“晒脚”等漠视公共规则、缺乏公德心的个案,不时出现在公众面前,“社会公德”更成为大家讨论的“热词”, 也引发大家关于文明的思考:社会公德是什么?为什么社会公德缺失的现象时有发生?我们又该怎样维护社会公德?
社会公德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应当遵守的最起码的公共生活准则,是社会精神文明程度的“窗口”。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社会的发展,公共生活领域快速扩张,社会公德在满足百姓生活期待、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的作用更加明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第五十三条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类似乘客“飞机桌板上晒脚”的不文明行为,乍一看是些不起眼的“小恶”,但往往这些“小恶”日积月累后会形成“公地悲剧”“破窗效应”,甚至引发“大恶”,造成生命和财产的损失。不容忽视的是,的确有少部分人缺乏公德心,有的甚至打着维护公德的幌子,对良好社会秩序肆意践踏。从大妈“晒脚”到女大学生飞踹4岁女童,从高铁“霸座”到占用应急车道,从高空坠物到遛狗时不牵引……这些“大煞风景”的事件,都在社会上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当然,如果长时间观察我国社会公德的沉淀和积累,我们会发现,改革开放40年来,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提升,全社会物质和精神生活都得到了极大提高,社会公德建设也取得了巨大成就。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价值引领提升了道德风尚;积极推进道德模范、身边好人选树等工作,发现“凡人善举”,寻找“草根英雄”,让美德善行传遍千家万户,以典型示范激发了道德热情;印发《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等文件,抓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等评选活动,以学习教育提高了道德感知;利用媒体宣传、公益广告、专题展览等载体,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学雷锋志愿服务精神,树立诚实守信、勤劳节俭、文明旅游、文明乡风等理念,以广泛宣传增强了道德责任……
如今,大多数人都能自觉维护社会公德,面对他人不遵守公德的行为,也会挺身而出加以制止。今年2月,北京地铁2号线一名外籍男子吸烟并爆粗口骂人,3名乘客将香烟抢下熄灭并报警;11月18日晚,湖北武汉本来堵得水泄不通的府河大桥上,沿途汽车硬生生地给一辆警笛长鸣的救护车挤出了一条生命通道;前段时间在浙江杭州西湖景区石碑上乱画的平文涛被全民愤怒声讨“欠西湖一个道歉”,并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那么,我们应该如何更好地守护“人人相善其群”的公德? 一方面,需要他律。社会公德说到底是软性规则,没有刚性约束的话,很难确保人人都能做到、时时都能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要“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目前,我国已有部分城市针对不文明行为立法,施以重罚。刚性的制度、严格的管理,将不断提升公民讲文明守规矩的法治意识,促进公民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大幅提升公民的幸福指数。
另一方面,需要教育引导。近年来,我国创新性地开展各类公益广告宣传,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春风化雨,引导市民文明行路、文明乘车、文明开车、文明旅游、文明用餐,倡导绿色、环保、节俭的文明新风尚,促进整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各有关部门也加强了对于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让遵守社会公德蔚然成风。中央文明委还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明旅游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广泛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教育,提升公民文明素质。
第三,需要自律。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是精神文明的体现,不要只做美丽中国的看客,要成为美丽中国的建设者。维护社会公德,需要每一个公民的添砖加瓦,没有人能够缺席。多一点自律意识,多一些文明举动,把心中的善意化作真实的道德力量,带动更多的人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我们的国家也将更加文明和谐。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让我们更加明理、自律、自省,从点滴做起、从小处做起,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