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对残疾和孤独症儿童实施康复救助
新华社呼和浩特12月7日电(记者 王靖)记者12月7日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获悉,内蒙古目前已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符合救助条件的0至7岁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在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方面可获得政府资金和政策救助。
据悉,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救助对象为符合救助条件,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残疾儿童,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以及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基本服务内容包括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救助标准参照国家和自治区现行标准执行。有条件的盟市、旗县区,可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期间监护人陪护救助,根据地区实际确定救助内容和标准。自治区还将残疾儿童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对符合政策规定的残疾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