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些年,媒体曾报道过不少狂热的“追星族”,为了自己的偶像,不惜斥巨资购买演唱会、见面会门票,甚至千里迢迢“围追堵截”,有些痴迷者每日为了偶像茶饭不思、失魂落魄,甚至无法继续正常生活。随着时间的推移,不少当年的“追星族”长大成熟,甚至为人父母,有的更是经历了立场的“逆转”——为自己孩子盲目崇拜偶像而劳心费神、焦虑不安。
青少年崇拜偶像是种普遍现象,“追星”行为也不全是洪水猛兽。寻求模仿、崇拜的对象,是个体在走向成熟过程中的一种心理需求,只是狂热程度有所不同罢了。家长对于孩子崇拜偶像的行为,不必谈之色变,即便面对孩子迷恋的“鲜肉”明星、流量“网红”,家长感到不认同甚至“看不惯”,也不可一味否定、拒之门外。此时,家长不妨放下成见,结合孩子的行为特点和认知水平,以自己的成长阅历和经验教训,耐心地引导说服,并尽可能用其它丰富多样的休闲娱乐方式去充实孩子的业余文化生活。
如果孩子的“追星”行为超出正常范围,家长也有必要进行干预。特别是许多“粉丝团”支持自己偶像的活动需要花费大量金钱,这对于经济尚不独立的青少年及其家庭而言会造成一定的负担;还有某些偶像生活不检点、言行不自律,很容易对缺少社会阅历和判断力的未成年人产生负面影响。因此,社会、学校及家长应及时对孩子的“追星”行为和思想动态加以关注,进行必要的引导与监督,避免孩子在成长道路上产生偏差。
在教育过程中,家长切忌与孩子正面对峙、一味压制,而要在有理有据的基础上施以言传身教,主动地陪伴孩子参与各类有益身心的业余文化活动,带领孩子开阔视野,打造丰富充实的精神世界。
同时,家长还应让孩子懂得,偶像明星也是常人,也要过正常的生活,并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因此,“追星族”崇拜偶像明星的行为也应恪守一定的限度,避免盲目冲动。尤其是学生,不能因为沉溺于“追星”而耽误学习,甚至影响正常生活,伤害亲情和家庭和睦;面对“粉丝”间因虚荣攀比而无节制地“打赏”“刷礼物”的现象,更不能头脑发热,不顾自身承受能力地随波逐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