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发布第四届道德模范和2017年度“乐山好人”
本报讯(乐山文)红毯、签名墙、闪光灯……12月19日,四川省乐山市第四届道德模范、2017年度“乐山好人”发布仪式在高铁乐山站站前广场“好人大道”举行,21位“乐山骄傲”踏上红毯,接受掌声和致敬。当晚,颁奖活动在乐山大佛剧院举行,活动通过视频短片、情景演绎等方式,展示了道德模范和“乐山好人”的感人事迹和高尚品德。
在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乐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组织开展此次“乐山市第四届道德模范、2017年度乐山好人”评选表彰活动,旨在为建设美丽繁荣和谐乐山提供精神动力和道德滋养。自今年5月起,经过基层推荐、遴选审核、公众投票、评选审定等程序,最终评选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敬业奉献、诚实守信、孝老爱亲5大类共11名乐山市第四届道德模范及10名2017年度“乐山好人”,并予以通报表扬。据悉,从2019年起,乐山市将每两年开展一次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每年开展一次“乐山好人”评选活动。
近年来,乐山市秉承“乐善至美、创新力行”的乐山精神,努力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乐山“落地生根”,先后组织开展了“道德模范”“最美家庭”“乐山十大孝子”“美德少年”“乐山好干部”等评选表彰活动,树立了一大批先进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