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纳入成都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
        本报讯(记者 杨文娟 实习记者 李林晅)1月7日,四川省成都市教育局等11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将学生研学旅行纳入教育教学计划。
         《指导意见》强调,各中小学要根据教育教学需要,结合综合实践活动的开展,将研学旅行纳入教育教学计划。学校根据教育教学计划灵活安排研学旅行时间,一般安排在小学四到六年级、初中一到二年级、高中一到二年级。学校要确定相应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专门负责研学旅行工作,组织研学旅行活动要计入教育教学工作量。
        同时,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充分利用、挖掘当地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结合学段特点和地域特色,逐步建立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为主、初中阶段以县情市情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为主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体系,有条件的地方也可开发国外研学旅行课程。
        此外,《指导意见》要求,研学旅行要坚持公益性原则,同等条件下,优先到公益性基地开展研学旅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全市学生集体参观实行免票。家长在自愿的前提下支持孩子参加活动,学校不得从组织学生开展研学旅行中营利,相关费用可纳入学校代收费项目。
当前:A2(2019年01月09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