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谈

2019年,广东省委将结合自身实际,重点抓好四件大事。一是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提出的“更加重视精神文明建设”要求,制定实施“广东省更加重视精神文明建设”行动计划,包括理论武装、全域创建等八个行动,在政策指导、体制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加大投入,推动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开创新局面。二是紧紧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面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神文明创建和思想道德先进典型宣传教育活动。三是围绕打通精神文明建设“最后一公里”,发挥广东人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改革精神,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方面积极探索,干出成效。四是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国家战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城市文明共建共享,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宣传推介岭南优秀文化,增强港澳同胞的文化认同和情感认同。

——广东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蒋斌


文明城市创建也是一项综合性的示范引领工程,需要以点带面,发挥示范群体的先锋模范作用。当前,我们主要发挥了两类群体的作用。一类是身边好人的作用。建立健全“月推好人线索、季评余姚好人、年树道德模范”三级道德荣誉评选制度,目前累计评出“余姚好人”177人、群体14个,入选“宁波好人”66人,23人荣获“浙江好人”,10人荣登“中国好人榜”。创新推出“道德银行”、“道德基金”、“道德绿卡”等评价激励载体,让好人有好报。浙江省委书记车俊,浙江省委副书记、宁波市委书记郑栅洁对“道德银行”建设相继批示肯定。另一类是文明“细胞”的作用。大力推进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文明窗口等“细胞”创建活动。特别是去年重点部署开展宁波市公共服务窗口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我们提出的目标是“两年两个100%”目标,即两年内各类公共服务窗口单位100%参与创建活动,100%创成县(市)级以上公共服务窗口文明单位。同时,针对基层村镇、单位、校园对文明创建热情高涨的现状,研究制订余姚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动态管理和培育办法》,实施分档分类管理,实行逐级晋升、梯度培育制度,从而更好地推动各级文明创建对象深入健康地开展创建活动,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浙江省余姚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王娇俐

当前:B2(2019年02月19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