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出台“敬老孝老十条”

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大力开展“以孝治村”活动,日前公布“敬老孝老十条”,并在全区印发敬老孝老承诺书,倡导群众积极践行“敬老孝老十条”。

“敬老孝老十条”包括:老人住房与子女住房条件基本相同;要保障老人正常用水、用电等生活所需;老人住所要有一台电视机,丰富老人精神文化生活;子女给老人每年购买穿戴费用不低于200元;在老人生日或重大节日时,其子女要给老人送关爱、送问候、送礼物;子女每年要陪老人外出游玩至少2次(含肥乡景点);子女每年陪60岁以上的老人至少体检一次;老人生病住院,子女要保证老人能及时就医,承担其所需医疗费用,对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老人,由子女负责,保证有专人陪护;对于失去劳动能力的老人,子女要保证其基本生活所需;兄弟、妯娌之间要和睦相处,共同孝敬老人。

同时,肥乡区还同步出台了系列激励和制约措施,由老人自评和社会评比共同打分,每季度一评比。对村内敬老孝老的优秀典型子女事迹进行大力宣传,并推荐为乡级“最美孝星”候选人。

(据《河北日报》 )

当前:B1(2019年02月21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