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人社部、教育部等九部门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在招聘环节中,不得限定性别(国家规定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等情况除外)或性别优先,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求职就业、拒绝录用妇女,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等。
在求职就业的过程中,不少女性都遭遇过性别歧视。人为建构的就业藩篱,不仅让一些女性与好工作失之交臂,也给她们带来失落感与挫败感。女性就业的品质,折射了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通知》的出现,让规则的公平得到守卫,让机会不再择性别而出,为女性就业平等给出政策依据,为保障女性权益迈出新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