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 各地要认真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认真开展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的通知。通知指出,今年的3·15是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后的第一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总局统一部署,围绕“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 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以及中消协“信用让消费更放心”年主题,认真组织开展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内涵,及时回应消费者关切,切实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通知称,3·15前后,总局将举行新闻发布会、倡议活动、研讨座谈、专题宣传等一系列活动,全面反映市场监管部门、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工作举措和成果。拟开展“扩大优势供给 引领消费升级”倡议,发布《2018年度全国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咨询分析报告》、《2018年度全国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结果》、2018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2018年最美消费维权人物、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阶段性成果、30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等;于3月14日、15日在《人民日报》连续刊发《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特刊》;通过央视、腾讯、微博、头条、抖音、中影院校等多渠道播放12315公益广告。中消协将与人民网合作举办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网络直播。总局所属媒体将集中组织3·15宣传活动,打响市场监管部门为民服务品牌。

    通知要求,各地要抓住全社会关注3·15的有利时机,根据总局相关活动安排,结合本地特点和实际,加强与主流媒体、新媒体的合作,集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系列活动。普及消费维权法律法规、12315渠道和消费知识,宣传市场监管部门、消协组织的经验做法和实际成效,发挥消费维权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加强对诚信企业的宣传,鼓励企业自觉履行消费维权社会责任,从源头快速化解消费争议,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氛围。

    (据中国质量新闻网)

当前:A4(2019年03月13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