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建立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本报讯(李林晅)为进一步提升残疾人福利保障水平,扩大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面,四川省遂宁市从今年1月1日起,建立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凡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三级或四级,残疾类别为精神或智力残疾的遂宁市户籍残疾人,均可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申领该项补贴,补贴标准按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执行。

    据悉,遂宁市已将建立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工作列入“2019年全市30件民生实事”统筹推进。该制度将惠及遂宁市6300余名残疾人,进一步帮助解决残疾人特殊照护困难,切实增强残疾人群体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当前:2版(2019年03月29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