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县掀起 学《条例》讲文明热潮

    本报讯(谢悟桢)尊老爱幼、诚实守信、爱岗敬业……5月1日起,《长沙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实施。日前,湖南省长沙县文明办组织召开学习宣传贯彻《长沙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工作会议。会后,各镇街及文明委成员单位迅速行动起来,掀起一股讲文明的热潮。

    “您好,您的行为违反了《条例》第十一条第四项等相关规定,请马上整改。”长沙县行政执法局依据《条例》规定,严格执法办案,自5月以来,针对店外经营立案8起,结案3起,罚款3500元;针对流动摊贩,立案68起,结案21起,罚款8100元。

    长沙县城管局在城区内十余块电子显示屏上循环滚动播放《条例》,让市民随时随地学习;同时,在徐特立公园等地,城管局制作了多块宣传栏和警示牌,摆放在公园显眼处,对市民进行宣传教育。

    “作为党员,学习了《条例》后,我要在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带头做好文明表率。”泉塘街道星港社区党员梅洪舟说。泉塘街道各社区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微信群等对《条例》内容进行广泛传播,志愿者向辖区居民、沿街商铺发放《条例》,开展文明劝导、《条例》学习宣传等活动20余次,倡导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文明市民。

当前:B2(2019年05月21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