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志愿服务的价值和意义
杨宽林

    党的十九大指出,推进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奉献意识。

    志愿者是指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力,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善社会服务,促进社会进步而提供服务的人。参与志愿工作既是“助人”,亦是“自助”,既是“乐人”,同时也“乐己”。参与志愿工作,既是在帮助他人、服务社会,同时也是在传递爱心和传播文明。志愿服务可以有效地拉近人与人之间的心灵距离,减少疏远感,对促进社会稳定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经过多年发展,志愿服务逐渐进入组织化、规范化轨道,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运作机制,成为社会健康稳定运转的重要润滑剂。越来越多的中国人积极投身社会公益志愿服务活动,在社会上形成巨大的正能量。

    志愿服务具备独特的精神价值。有这样一群人,他们无怨无悔地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到社区帮扶别人;他们放弃优越安逸的生活,远赴偏远贫困地区支教育人;他们以奉献为乐,积极参加大型社会活动,到活动场所维护活动秩序……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称呼——志愿者!志愿者们在把爱心送给别人的同时,也传递了爱心,传播了文明,让整个社会更加温暖。这些志愿服务活动接力似的从一个人手上交接到另一个人手上,最终汇聚成一股强大的暖流。

    开展志愿服务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载体。志愿服务所倡导的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文明、和谐、友善是一致的,有利于构建健康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大批热心公益并具备专业技能的志愿者所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就是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志愿服务活动的广泛开展,对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会风尚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广大志愿者在参与志愿工作过程中,既是助人,同时也是一种自助。既帮助了志愿服务的对象,同时也让志愿者自身的道德品质得到提升,大爱得以传递,涓滴汇成海洋,最终实现全社会道德素养的整体提高。

    志愿服务工作具有志愿性、无偿性、公益性、组织性四大特征。志愿服务精神提倡志愿者欣赏他人、与人为善、有爱无碍、平等尊重,秉承“互相帮助、助人自助”的理念,既体现了中华民族助人为乐和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又有利于在全社会树立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时代新风,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

    志愿服务具有良好的道德化育功能。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是志愿者了解社会、传承爱心、实现价值的一条重要渠道,在引领社会风尚和促进社会整体素质提升方面的作用越来越突显。在提供志愿服务的过程中,志愿者通过倾真情、办实事、献爱心,不仅使志愿服务对象逐步被志愿者所彰显的与人为善、平等尊重、友爱互助的志愿精神感动和吸引,逐渐产生情感认同,还在志愿服务对象心中种下了提升自己、回馈社会的种子。这一过程的循环往复,为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奠定了扎实基础。

    (作者单位:四川省三台县文明办)

当前:4版(2019年06月03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