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公布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标准大件垃圾需预约收集

    本报讯(吴奇)近日,笔者从安徽省住建厅获悉,《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标准(试行)》已经出台,为垃圾分类提供了操作守则,在合肥等重点城市进一步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理系统全覆盖。

    根据规定,在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生活垃圾必须实行四分法,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

    其中,分类收集采用固定点收集、流动收集(收集车)等模式,对已分类投放的垃圾严格执行分类收集,严禁混装混收,收集作业时垃圾不落地,不遗洒,不污染环境;分类收集按照收集区域规定的收集频次、时间作业,可回收物由居民自行卖给回收机构,或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采用固定、流动或预约方式进行回收;大件垃圾及时预约收集,不长时间堆放在绿地、人行道等公共区域。

当前:B1(2019年06月13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