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地、人”组合拳促进乡村产业振兴

      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基础。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作出全面部署。

    7月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余欣荣介绍,《指导意见》明确乡村产业的内涵特征、发展思路、实现路径和政策措施等,是指导乡村产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将在“钱、地、人”三个方面打出“组合拳”,促进乡村产业发展。

    ◆ “组合拳”解决乡村产业发展瓶颈

    余欣荣说,党的十八大以来,乡村产业呈现良好发展势头。但总体上看,乡村产业存在产业门类不宽、产业链条不长、要素活力不强和质量效益不高等问题,亟需加强引导和扶持。

    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将在“钱、地、人”三个方面打出“组合拳”——

    在“钱”的方面,一方面健全财政投入机制,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支持乡村产业振兴,还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市场化的方式设立乡村产业发展基金。另一方面,创新乡村金融服务,《指导意见》重点提出了要引导县域金融机构将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重点支持乡村产业。

    在“地”的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完善用地保障政策。在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加大对乡村产业发展用地的倾斜支持力度。开展县域乡村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建设用地重点用于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

    在“人”的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健全人才保障机制。如引导各类人才到乡村兴办产业,加大农民技能培训力度,支持职业学校扩大农村定向招生;深化农业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支持科技人员以科技成果入股农业企业,建立健全科研人员校企、院企共建双聘机制,实行股权分红等激励措施。

    ◆ 以乡村产业发展解决“空心村”问题

    针对近年来有的地方出现“空心村”问题,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司长曾衍德表示,这个问题在中西部地区一些地方确实存在。“出现这些现象的根本原因,还是乡村没有产业。”曾衍德说,没有产业,乡村就吸引不了资源要素,也就留不住人。要解决好“空心村”问题,根本的还是发展乡村产业。

    首先,要把产业更多留在乡村。过去都是农村搞种养业,城市搞加工流通,农民拿不到多少收益。根据《指导意见》,要突出优势特色,重点发展现代种养业、乡土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休闲旅游业、乡村新型服务业和乡村信息产业,这些都是立农、为农、兴农的产业,要尽量把这些留在农村。

    同时,要把就业岗位更多留给农民。目前,一些青壮劳动力都进城务工了,因为乡村的产业发展不充分,就业岗位较少。《指导意见》提出,充分挖掘乡村多种功能和价值。支持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重心下沉,向有条件的镇(乡)和物流节点集中。这就是要把更多的二三产业留在乡村,把更多的就业岗位留给农民。

    此外,要把产业链增值收益尽量留给农民。目前,一些乡村产业与农民联系不紧,增值收益留给农民的不多,这些状况需要改变。“要建立联农带农机制,通过融合发展等多种方式,让农民不但有业就、有活儿干,更要有钱赚,让农民的腰包鼓起来,让农民的笑脸多起来。”曾衍德说。

    ◆ 鼓励和支持更多工商资本投入乡村

    曾衍德介绍,目前工商资本每年投入乡村产业的投资都在万亿元以上。今后要加强政策引导,鼓励和支持更多资本投入乡村。他表示,工商资本投入乡村产业,重点做到“三多”:

    多办一些农民“办不了、办不好”的产业。工商资本进入乡村,要坚持立足农业、服务农民,投资兴办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乡村产业,要带着农民干、做给农民看、帮着农民赚。只有这样,工商资本在乡村才能立住脚,才能持续发展,才能赢得农民的欢迎和社会的支持。

    多办一些产业链条长的产业。要引导工商资本发展适合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种养业,特别是要发展一二三产业融合的新产业,通过打造全产业链,形成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领军企业。

    多办一些带动贫困户的产业。要引导工商资本到贫困地区或其他欠发达地区投资兴业,吸纳农民就业、开展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等,在自身发展的同时,也让更多的贫困户富裕起来。

    同时,工商资本进入乡村要依法依规开发利用农业农村资源,不得违规占用农地或耕地从事非农产业,也不得侵害农民财产权益。

    (新华社  高敬  于文静)

 

当前:A2(2019年07月03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