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周村区开展农村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驻颜”美丽乡村

    本报讯(路意)近日,山东淄博市周村区结合实际,决定在周村经济开发区所有村,王村镇姚家村、陈家村等8个村,以及南郊镇韩家窝村、山头村等10个村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在该区出台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实施方案中,明确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根据农村源头垃圾成分特点,分为可回收垃圾、可燃垃圾和不可燃垃圾三大类,农村生活垃圾由农户初分为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再分为可燃垃圾和不可燃垃圾。

    同时,方案进一步细化了农村生活垃圾投放环节。在各试点村设立垃圾集中收集点,摆放240升垃圾桶和2.5立方米勾臂箱,由村民按要求投放。其中,可回收垃圾投入蓝色垃圾桶,不可燃垃圾投入灰色垃圾桶,可燃垃圾投入勾臂箱,旧衣物投入专用回收箱。

    在明确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细化农村生活垃圾投放环节的同时,相关部门建立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完善了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方式。其中,可回收垃圾由保洁员或村民回收;可燃垃圾依托城乡环卫一体化体系运至市焚烧电厂;不可燃垃圾由村民或保洁员送至村临时存放点,由镇办、各村做填埋处理,旧衣物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可回收垃圾由村民或保洁员自行处理给物资回收企业负责回收利用;可燃垃圾由市电厂集中焚烧无害化处理;不可燃无污染垃圾和村民产生的装修建筑垃圾由镇、村集中填埋处理,以推动农村垃圾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相关部门、村居、学校及社会组织立即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每个家庭做起,积极参加垃圾分类,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为建设周村幸福家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当前:B2(2019年06月27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