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工作动员会召开

    近日,《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工作动员会召开。本次会议宣读了《〈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工作方案》,研究成立立法工作领导小组,部署《条例》立法各项工作。根据河南省人大的意见,《条例(草案)》的初稿起草由省文明办牵头完成,确保拿出高质量的初稿。

    结合河南省委宣传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省文明办准备从现在起至8月上旬深入开展调研。要通过调研,切实突出地方特色,结合河南省实际,从民风民俗等入手,着手解决影响文明素质提升的关键性问题。河南省内,郑州已经完成了立法,濮阳、商丘、鹤壁三市也都完成了市级人大立法审核程序,做出了积极探索,要抽调精干人员参与省里的工作,积极提出意见建议。

    加强部门沟通协调,确保形成工作合力。据河南省文明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和整个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一样,涉及领域宽、工作要求高。要求全省各有关部门都要把这项立法工作作为分内事,适时选派得力人员参与《条例》起草;要认真梳理、列举本单位管理职能和条规中与文明行为促进有关的条目、内容提出意见、建议,制定办法和措施,共同做好《条例》立法工作。”

    (据大河网)

当前:A4(2019年07月10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