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天津等地推出措施整治“膀爷”

    按照山东省济南市文明城市建设工作部署,近日,济南市文明办下发通知,将深入开展不文明行为夏季集中整治,有力破解市民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城市形象的不文明现象和不文明行为,进一步改善公共环境和公共秩序,提升城市形象。通知指出,此次集中整治体现在“四重点四维护”,即以治理公共场所衣着不整,特别是在公园、广场、社区、公交车、景点景区、商业街区等人流密集区域,赤膊光膀、脱鞋晾脚、随意暴露为重点,维护城市形象;以治理在河道及泉池内游泳、洗澡、泡脚、洗刷衣物,在泉水直饮点用大桶接水、洗脚冲凉为重点,维护泉城名片;以治理公共场所不自觉排队、争抢吵闹、大声喧哗、禁烟场所吸烟,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车窗抛物、乱停乱放和行人闯红灯、翻越护栏、乱穿道路为重点,维护公共秩序;以治理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乱扔杂物、躺卧坐椅、乱贴乱画、乱挂乱晒、占道经营、不文明养犬等为重点,维护公共环境。

    济南这次夏季集中整治不文明行为的消息也引发了不少关注。有网友认为,不少人在夏季赤膊光膀子确实影响美观,整治有利于消除不文明现象。但也有人提出,有人夏季光膀子是为了凉快,认为这样的整治“没用”。

    光膀子等高发行为会被曝光

    对于网友的关注,7月2日,济南市文明办文明城市创建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称,近两年来,济南市在创建文明城市方面取得了不少进步,市民对城市的改变非常认可,同时对城市文明也有了更高的期望。“近几年来,随着城市文明素质的提高,例如光膀子等行为已经大幅减少,但还有极个别赤膊等行为,会影响城市形象,也影响市民的观感和感受。”该负责人说。

    此外,《济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文明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整治不文明行为也是对条例的细化和落实,一方面可以突出法规的导向性,同时也是希望能够消除不文明行为,提高市民素质。近期结合夏日的特点,也将赤膊光膀等夏季高发的不文明行为列入整治当中。

    据该负责人介绍,对于不文明行为的整治主要以劝导为主,一些经劝阻不听的行为,或是高发易发的不文明行为,也会采取曝光等方式来提高大家的关注度,提高整个社会的文明意识。“对不文明行为的处罚会依据条例来进行,达不到处罚标准的也会进行劝阻,处罚不是目的,而是希望能引起大家的重视,进行有效监督。”该负责人说。

    多地均推出措施整治“膀爷”

    其实,除了济南以外,全国多地均出台措施整治光膀子等行为。据天津市政府网站消息,今年5月1日起,《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根据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在公共场所赤膊的,不听劝阻的,由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另据天津当地媒体报道,今年5月,天津静海警方以及和平警方均分别对赤膊男子给予了处罚。

    据沈阳当地媒体报道,2015年,沈阳市文明办、市城建局、市交通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在全市开展陋习大整治。这项整治尤其强调个人在公共环境中的不文明行为,包括光膀子、路边随意躺卧等陋习或被管理部门处罚,并抄报单位。

    而在2015年河北邯郸城管开展的“美丽邯郸拒绝膀爷”专项行动中明确规定,对于在公共场所有“膀爷”现象的,市文明办向责任单位进行通报。邯山区市容监察大队队员在一个餐饮摊点前停下,递给正在享受美味的一个“膀爷”一件“文明衫”的图片广为传播。(本版编辑综合)

当前:4版(2019年07月15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