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开展“慈善奖” 评选表彰活动

    为了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倡导慈善文化,凝聚慈善力量,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激励天津市各界奋进新时代,再创新辉煌,由天津市慈善协会、市红十字会、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等共同主办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暨“天津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为本市慈善公益事业和东西部扶贫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爱心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活动已于日前正式启动。

    据了解,党的十八大以来,天津市慈善公益组织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构建大慈善工作格局,在全社会逐步形成了“人人心怀慈善、人人参与慈善”的良好氛围。此次评选将评出“天津慈善奖”(单位)100个,从中产生“慈善之星”(单位)10个;“天津慈善奖”(个人)100名,从中产生“慈善之星”(个人)10名。

    “天津慈善奖”(单位)参评条件为: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于全市精神文明建设;长期热心慈善公益事业,把慈善理念融入单位文化建设,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长期向天津市各慈善公益机构捐赠款物,累计捐赠数额较大,为帮扶本市困难群体作出积极贡献;在重大自然灾害中积极捐赠款物,捐赠数额较大,为灾区群众作出突出贡献;为东西部脱贫攻坚行动捐赠款物,捐赠数额较大,为贫困地区群众作出突出贡献;慈善行为和事迹具典型性和示范意义,在社会有广泛影响力。

    “天津慈善奖”(个人)参评条件为: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期热心慈善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各类慈善公益活动,做出突出成绩;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经常向本市各慈善公益机构捐赠款物,累计捐赠数额较大;在重大自然灾害中积极捐赠款物,捐赠数额较大;为东西部脱贫攻坚行动作出突出贡献;慈善行为和事迹具典型性和示范意义,在社会有广泛影响力;为宣传慈善理念、传播慈善文化、扩大慈善影响力作出积极贡献。 (据人民网)

当前:A3(2019年07月17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