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门提醒: 学生和家长应参考经审核公布的技工院校招生目录

    新华社南京9月10日电(记者 陈席元)江苏省人社部门近日公布经审核的全省104所技工院校招生目录。人社部门提醒,技工院校学生按规定享受资助政策,毕业生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享受同等待遇。家长和学生应参考经审核批准的招生目录,主动监督学校收费项目,维护好自身权益。

    据介绍,资助政策方面,技工院校全日制的一、二、三年级学生,可按照2200元/年的标准,享受免学费政策。符合条件的技工院校全日制一、二年级学生,可按照2000元/年的标准,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由中级工班升入高级工班、技师班的全日制学生,可分别按照3%和16%的比例,享受高校奖学金和助学金政策,标准分别为每生5000元和生均3000元。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对公办技工院校中级工学习阶段的学生免收学费,高级工班和技师班学生参照普通专科收费标准,民办技工学校收费标准由学校自主确定。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中专、大专和本科学历享受同等待遇。

    人社部门郑重提醒,广大学生和家长要主动监督学校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切实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凡不在目录范围内的院校和专业,均未经人社部门批准,请学生和家长谨慎选择,可电话联系省市人社部门咨询和举报。

当前:A2(2019年09月12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