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人荣获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称号

 

    本报讯(杨澜)9月5日,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表彰活动在北京隆重举行,北京市推荐的“为贫困地区送去医者仁心”的张晓艳、“为七位老人撑起一片天”的田琴荣获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称号,张佳鑫、杨帆、赵小伟、蔡文岁、张少康、周凡凡、苑永萍、张涛、程刚、李东方、王晓旌11人获得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在前六届活动中,北京市已有16人获得全国道德模范称号。

    在本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活动中,北京市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市委宣传部、首都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组成的活动组委会,严格按评选标准和程序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各区、各系统积极向全市活动组委会推荐候选人,累计190名。经研究评审,确定向全国活动组委会推荐13名候选人,所有候选人均来自“时代楷模”北京榜样优秀群体。

    下一步,北京市委宣传部、首都文明办将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宣传、道德实践及关爱礼遇模范榜样活动。结合“时代楷模”北京榜样优秀群体先进事迹宣传,加强全国道德模范人物事迹传播,讲好模范故事。广泛开展道德实践活动,以迎接国庆70周年为契机,开展“学榜样、我行动 迎国庆、展风采”实践活动,引导干部群众向道德模范人物学习,立足岗位创造优异成绩。组织开展礼遇模范活动,组织道德模范参加国庆观礼、向人民英雄敬献花篮、国庆重大演出活动等,研究和落实帮扶道德模范的具体措施,使关心礼遇道德模范常态化、制度化,树立“好人好报、德者有德”的社会风尚。

当前:A4(2019年09月12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