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台首个共享单车巡查清运回收管理办法

    本报讯(记者 胡桂芳)共享单车给大家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随之出现的坏车、废车不仅侵占了城市道路,还给骑行者的安全带来了隐患。11月5日,记者从四川省成都市城管委获悉,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联合出台了成都市首个共享单车巡查清运回收管理办法——《成都市废旧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巡查清运回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哪些共享单车应该清运回收,具体由谁回收,未按时回收会有什么后果等问题作了明确说明。

    根据《办法》,应清运回收的共享单车包括:不能正常骑行使用的单车,如软件出现故障的,座椅、菜篮、链条、脚踏板、太阳能板等硬件坏损或丢失的;可以骑行,但车身脏污、破旧,影响骑行体验和市容市貌的单车;长期闲置(超过120小时)未使用的单车以及违反本市单车管理相关规定,需要统一清运回收的单车。

    《办法》指出,运营企业应建立共享单车常态化巡查清运回收制度和报废制度,在本市运营期间,必须安排专人和车辆对本企业符合回收标准的共享单车进行清运回收,并设置能够满足清运回收要求的维修仓房和报废仓库,必须有正规的报废回收利用渠道。若运营企业未认真履行清理义务,留下的共享单车长期闲置在街面,成为“无主车”“僵尸车”影响市容秩序的,政府部门将根据相关协议授权条款委托有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公司进行处置。

当前:A2(2019年11月07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