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台养老服务人才奖励措施

    本报讯(记者 赵青  实习记者 李林晅)为全面提高四川省成都市养老服务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吸引优秀人才从事养老护理工作,提升护理员的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成都市民政局、成都市财政局和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明确养老服务人才奖励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连续从事养老护理工作满三年的护理员,在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名次的护理员,以及为特定人员提供工作岗位的养老机构进行奖励。

    《通知》明确,凡是在同一养老机构连续从事养老护理员工作满3年,并与养老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优秀护理员,可获得一次性奖励3000元;在部、省、市级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名次的护理员,可分别获得最高25000元、15000元、10000元的一次性奖励;为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返乡农民工、征地拆迁家属提供就业岗位的养老机构,每提供一个工作岗位可获得一次性奖励1000元。

 

当前:2版(2019年12月13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