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乌兰迸发文明之光
——乌兰县全面推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
乌宣

    2019年,青海省乌兰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不断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犹如春风化雨,散发出和谐幸福的文明芬芳。

    坚定信念 筑牢守初心担使命的思想根基

    为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乌兰县依托中心组理论学习、县委党校、县镇村宣讲团、“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全面系统的讲解,坚持把学习当作习惯和常态,作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同时将《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作为宣教重点,为建设美丽和谐新乌兰提供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融入生活 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脑入心

    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大力宣传推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在茶德高速、109国道制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型户外广告2处,人民广场设置“中国梦”、中华传统美德宣传牌48个,县城主干道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灯箱24套,在希里沟镇和西庄村设立了2处县级精神文明示范点。2019年11月,乌兰县被青海省文明委授予省级文明城市称号。目前,全县共有国家级文明村2个,省级文明单位(村镇、校园)13个,州级文明单位(村镇、社区、校园)34个,县级文明单位(村镇、社区、校园)53个。

   榜样引领 模范好人唱响乌兰好声音

    深化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推荐评选活动,全县累计推荐全国、省、州、县级道德模范30人,全国最美家庭1户,海西州两洁家庭2户,海西州“最美乡村医生”2人,乌兰最美家庭10户,通过选树先进典型,让见义勇为、助人为乐、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成为价值导向,让“评好人、学好人、做好人”在乌兰大地蔚然成风。

    乡风文明 美丽乡村展新颜

    围绕推动移风易俗、倡导良好家风、优化人居环境、完善乡村自治等工作,制定印发了《乌兰县“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工作实施方案》《乌兰县“一革命四行动”工作实施方案》《乌兰县农村牧区红白事标准参照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利用村级文化墙、宣传栏、道德讲堂等,宣传中央及省、州关于推动移风易俗工作的部署要求,借助“我们的节日”,举办了“好儿媳”“好婆婆”故事分享会,“我和我的祖国”主题演讲比赛;深入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各镇村社区累计集中开展整治372次,出动人员1.7万余人(次),出动各类机械车辆1080余台(次),清理各类垃圾4.2万余方,清除小广告542次,积极推动“厕所革命”,建设公共厕所6座,农牧民户用卫生厕所104座,旅游景区景点厕所10座,公共服务机构4座,真正实现人居环境美起来。

    立德树人 乌兰少年昂首新时代

    加强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引导,利用多种宣传媒介,努力营造崇德向善的良好氛围,以升国旗、开学第一课、毕业典礼为载体积极开展文明礼仪养成教育、规范国歌奏唱礼仪,引导未成年人从小学礼仪、知礼仪、行礼仪,向小学生发放《文明礼仪伴我行》漫画图册132册,引导中小学生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涵养自身良好道德修养、弘扬文明礼仪新风,聘请19名法律副校长和辅导员,定期开展法律知识讲座,通过法律进学校、结对帮扶等活动,传递社会正能量。

当前:B4(2020年01月23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