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是心头的一点朱砂痣
严梓尹(江苏)

    木心先生在《晚祷文》中写道:“一种景色,联想不起另一种景色,才是值得眷眄的景色。”

    整个世界的起起伏伏映在瞳仁里,不过是一瞬间的闪烁,那值得眷眄的景色唯有故乡。

    故乡是心头的那点朱砂痣,总叫人惦念。

    身在故乡时,我们总惦念着离去。也许人在自身生命的某个阶段会顺应并向往远方的呼唤,饱满的生命力渴望向外奔突,去寻找另一条河道,确定生命的新流向。

    于是我们远走他乡,来到心中那如同城堡一样的城市。光怪陆离、灯红酒绿,城市的黑夜仿佛是另一个白天,刚开始是照亮我们认知中的黑夜,后来则感到日夜混淆的不适。

    心头的那一点朱砂痣又叫人惦念起来了,只觉得城市里直入云霄的高楼大厦宛如笔直耸立的水泥森林,夜空在灯光的照映下微微有些惨白的亮灰,没有星星,只有月亮——不如故乡的圆,不如故乡的亮。

    哪是什么不圆,哪是什么不亮,不过是不如故乡。

    在外的日子愈长,就愈是惦念着那一点朱砂痣。诗人余光中将乡愁比作一张邮票、一湾浅浅的海峡,我更愿它是一幅底色鲜明的油画,巨大的色块堆积起赤橙黄绿的心事,在淡薄的悲伤基调中晕成不可辨识的黑灰色。

    我们曾单纯地认为,故乡可同过往的美好一起,如搁置在木质抽屉里的老照片,若非年华老去,都不会轻易去碰触。可是,当我们以一种踉跄的姿态在熙攘的陌生市井里探寻时,当我们又看春日芳菲,等新月变圆时,心头,有惦念。

    诗人陈先发在《狂飙》一诗中写道:“我有着命中注定的羽毛,我不懂飞翔,但天空等我已久。”寥寥笔墨鼓舞着我们向外飞去。

    殊不知,我们的耳朵早已习惯了乡音,身上带着故土的气息,那点朱砂痣,一直在,也许我们已习惯到分不清那是惦念着离去还是归来。

    故乡之于我们,是胶片拍摄的雾感长镜头,是娓娓道来的纪实文学,是人生四季中五彩斑斓、生意盎然的春。

    对了,故乡是一点朱砂痣,珍藏心头,摩挲百遍,总叫人惦念。

当前:B3(2020年03月04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