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林:为百姓维权尽心尽责
本报记者 赵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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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林,中共党员,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科长。他牢记维权使命,在服务百姓上热心用心,在解决纠纷上耐心尽心,在化解矛盾上细心暖心,多次荣获省级“优秀受理员”荣誉称号,并荣立三等功。

 

    “消费纠纷涉及千家万户,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作为维权卫士,要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制人,既要做消费者利益的维护者,又要做经营者利益的守护者。”从事消保工作5年来,胡林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2018年12月31日,雷先生和爱人在大邑某超市购物,在去地下停车场取车时,因停车场光线很暗,又无任何警示标志,雷先生的爱人不幸掉入化粪池,导致三根肋骨骨折和身上多处软组织损伤。雷先生与超市多次沟通无效后,选择投诉。

    胡林调查后发现,除超市方应承担责任外,停车场的物业管理方也应承担相应责任。在多次沟通协调中,对方只同意承担医疗费,在提出赔偿其它费用时,超市方要求消费者走司法程序解决。因消费者是外地人,不熟悉本地情况,胡林主动帮助消费者咨询多家律师事务所,因涉及金额不大、收益低,无律师事务所愿意接受委托。胡林从维护消费者利益的角度出发,查询相关赔偿标准及赔付依据,并多次与超市方沟通,耐心宣讲相关法律法规,超市方才同意参加调解。

    为了让消费者尽早安心回家过年,患者一出院,胡林就召集消费者、超市方和物业管理方进行再次调解,最终超市方和物业管理方各承担50%责任,并赔偿消费者误工费、营养及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财产损失费、精神损失补偿费等。这次纠纷的成功调解,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万多元。

    为了表达感激之情,2019年1月31日,雷先生夫妇向胡林赠送了一面锦旗,上面写着“为百姓维权尽心尽责”。

    “公平公正,为你点赞!”不久前,胡林收到刘女士发来的感谢短信。刘女士之前去大邑某珠宝店维修手链,店员建议可补800元差价换成项链。换购后,刘女士发现项链不值这个价,要求换回手链被商家拒绝。与商家协商无果后,刘女士前来投诉,胡林接待了她。详细了解情况后,胡林发现商家没有向消费者说明项链的含金量、重量等重要商品信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胡林立即通知珠宝店前来处理,商家认为是定价商品,不需要说明这些信息,拒绝接受消费者的诉求。胡林指出商家在销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后,耐心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商家最终同意退还消费者差价款700元。

    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在日常工作中,胡林围绕维权法规、消费热点及趋势,发布消费知识常识和警示提示,指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他还深入街区、景区、社区、乡村,指导商家落实“经营者首问责任制度”“商品和服务质量承诺制度”“消费环节赔偿先付制度”“七日无理由退换货制度”,认真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促进经营者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此外,胡林从当地实情出发,推行消费纠纷协商和解机制,建立消费纠纷处理联络对接机制,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建立“微信+12315维权服务平台”,发挥“消费市场智能服务平台”作用,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便捷化、效能化、智慧化的维权服务,让市民群众在大邑消费放心、游玩舒心。

当前:2版(2020年03月16日) 上一版 下一版